9001cc金沙首页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

发布时间:2020-09-16  

一、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

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,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9001cc金沙首页学籍的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。具体评选条件为: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
5、同一学年内,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;

6、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 10%(含 10%)。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 10%但达到前 30%(含 30%),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 (荣获重大奖项),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,同时,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(具体如下:1.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 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 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 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2.在学术研究上取 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、EI、ISTP、 SSCI 全文收录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(须通过 专家鉴定)。3.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 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 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4.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 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 利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5.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 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 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 运动员(特招生)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 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 员。6.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 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 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 名,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 员。7.获全国三好学生、全国优秀学生干部、全国社会 实践先进个人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)上述七方面之外,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,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 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。

二、 评选流程

原则上采取“答辩制”评选方式,评审委员会对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同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者公开答辩,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答辩,但如若申请者因公在 外,允许第三方代其答辩;经集体讨论、投票后确定答辩结果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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